ISO 12210-5:2018《桥式和门式起重机稳定性要求》标准解读
📋 Standard Overview:ISO 12210-5:2018《起重机——稳定性要求 第5部分:桥式和门式起重机》是 ISO 12210 系列标准中针对桥架型起重机的稳定性专项标准。该标准规定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在服役工况、非服役工况和安装拆卸工况三状态下的抗倾覆稳定性验算方法,是保障桥门式起重机结构安全的基础性力学标准。
桥式和门式起重机的稳定性失效——俗称”翻车”或”脱轨”——是最严重的事故类型之一。2019 年某港口 40t 门式起重机在突发 10 级阵风中沿轨道滑移脱轨并倾覆,造成整机报废和码头停产 3 个月的严重后果。ISO 12210-5 通过规定起重机在风载荷、惯性力和意外碰撞力作用下的稳定性校核方法,从根本上防范此类事故。
一、稳定性验算的载荷组合
ISO 12210-5 规定了三种验算工况下的载荷组合。服役工况:自重+额定起重量+工作状态风载荷(风速 20m/s,风压 250Pa)+起升动载系数 φ₂。验算准则——稳定力矩/倾覆力矩≥1.33(即抗倾覆安全系数≥1.33)。非服役工况(停机锚定状态):自重+非工作状态风载荷(按地区 50 年一遇最大风速取值,风压≥800Pa)。验算准则——安全系数≥1.2。安装拆卸工况:自重+安装载荷+8.3m/s 风速(风压 50Pa)。验算准则——安全系数≥1.1。
对于室外作业的门式起重机,风载荷往往是稳定性的控制性载荷。以一台 50t/35m 跨度门吊为例,当非工作风速达到 38m/s(13 级台风)时,作用于主梁和支腿上的横向风力可达 120kN 以上——相当于在支腿顶部施加了 12 吨的水平推力,必须通过锚定装置和夹轨器将此力传递至基础。
二、抗倾覆稳定性计算实例
以一台 MH 型 20t/25m 单梁门式起重机为例:自重 G=45t(441kN),起重量 Q=20t(196kN),小车自重 Gt=3t(29.4kN)。最不利工况为小车位于悬臂端满载起升时遭遇工作状态最大风。稳定力矩 Mstab = 441×(25/2)+29.4×(25/2) = 5880 kN·m。
倾覆力矩 Movert 由三部分组成:起升载荷倾覆力矩 196×(25/2)=2450kN·m(偏心吊载产生);风载荷作用于主梁侧面的倾覆力矩按公式 Fw=A×p×Cf 计算,主梁侧面积 25×1.8=45m²,风压 250Pa,体型系数 Cf=1.6,风倾覆力臂(主梁中心至轨顶)10m,得 45×0.25×1.6×10=180kN·m;水平惯性力的倾覆力矩约 100kN·m。总倾覆力矩=2730kN·m。稳定性安全系数=5880/2730=2.15>1.33,满足 ISO 12210-5 要求。
三、防滑移与防风锚定
ISO 12210-5 同时对起重机沿轨道方向的滑移稳定性提出了要求。大车车轮与轨道的静摩擦系数取 0.14(钢对钢、干态),制动器提供的抗滑移力+车轮摩擦力的总和须大于风载荷产生的水平滑移力,安全系数≥1.5。当被动抗滑移力不足时须配置夹轨器或锚定装置。
夹轨器按夹紧力分为手动螺杆式(≥50kN)、液压式(≥150kN)和电动弹簧式(≥100kN)。锚定装置按防风等级分为 A 级(抗 12 级风,风速<36.9m/s)和 B 级(抗 14 级风,风速<44.7m/s)。沿海台风频发地区按 B 级配置。ISO 12210-5 要求锚定装置的连接焊缝和地脚螺栓按非工作状态最大风载荷 1.5 倍的安全系数设计。
四、稳定性试验验证
新安装或大修后的桥门式起重机须进行稳定性试验。ISO 12210-5 规定的试验方法:静载试验——1.25 倍额定起重量,小车位于最不利位置,起升离地 100~200mm 悬停 10 分钟。期间监测支腿或端梁底部与轨道的间隙——若支腿底部出现离轨间隙>2mm,则表明抗倾覆稳定力矩不足,结构存在翻覆风险。
动载试验——1.1 倍额定载荷,小车全行程运行+起升下降各 3 次,运行过程中观察大车是否出现轮压为零(悬空)的现象。任一轮压为零即判定为动态稳定性不合格。
| 验算工况 | Safety Factor | 风载荷 | 关键载荷组合 |
|---|---|---|---|
| 服役工况 | ≥1.33 | 工作风 250Pa | 自重+Q+风+φ₂ |
| 非服役工况 | ≥1.2 | 极端风≥800Pa | 自重+极端风+锚定 |
| 安装工况 | ≥1.1 | 50Pa | 自重+安装载荷 |
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
问:桥式起重机在室内需要考虑风载荷吗?
答:室内桥式起重机一般不考虑风载荷,但以下情况除外:① 厂房门常开且门面积>厂房侧墙面积 30% 的半开放车间,风可从大门灌入作用在主梁侧面;② 跨间转运工况——起重机在厂房 A 跨吊起物料运行到 B 跨的过程中经过厂房伸缩缝或露天通道,此段路径上的风载荷须计入稳定性验算。ISO 12210-5 注释中对此有明确提示。
问:门吊锚定后还需要夹轨器吗?
答:需要。锚定装置(锚定插销+地锚坑)将起重机纵向固定在轨道上,防止大车滑移。但锚定装置存在约 5~10mm 的空行程间隙(插销与锚坑孔的间隙),台风阵风作用下会发生”撞击式受力”。夹轨器可直接夹紧轨道顶部、无间隙传递风力。ISO 12210-5 推荐在风速≥30m/s 的地区同时配置锚定+夹轨器,二者互为冗余,任一装置失效时另一装置仍可保证起重机不失稳。
问:悬臂长度对门吊稳定性影响多大?
答:影响很大。门式起重机的悬臂长度每增加 1m,满载小车在悬臂端时产生的倾覆力矩(近似)增量为 Q×1m。以 20t 门吊为例,悬臂从 5m 延长至 7m,满载倾覆力矩增加 20×9.8×2=392kN·m——相当于需要在支腿侧附加配置约 8 吨的配重才能维持相同的稳定性安全系数。因此 ISO 12210-5 要求门式起重机的悬臂长度和起重量必须在铭牌上明确标示,不得超限使用。悬臂端的有效悬臂长度定义为:从外侧支腿中心线至吊钩极限位置的垂直距离。
问:轮压为零为什么会翻?
答:桥门式起重机在稳定性验算中,所有的倾覆力矩最终都由支腿或端梁的车轮反力来平衡。当某一侧支腿的总轮压降为零时,意味着该侧车轮已脱离轨道——此时起重机实际上绕另一侧轨道作”单边支撑”,倾覆力矩还未停止增加就可能瞬间翻倒。ISO 12210-5 将”轮压为零”作为稳定性失效的临界判据,比结构强度失效更早达到。实际操作中严禁在小车位于悬臂端时满负荷快速运行或急刹车——急刹车的水平惯性力可将轮压瞬间推向零值而触发失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