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nterpretation of the ISO 12485:2016 Standard “Stability Requirements for Tower Cranes”
📌ISO 12485:2016《塔式起重机稳定性要求》是塔式起重机抗倾翻稳定性的专项标准。标准规定了塔式起重机在各种工况下(工作状态、非工作状态、安装拆卸状态)的抗倾翻稳定性要求和验算方法。
稳定性验算工况
ISO 12485:2016规定塔式起重机的稳定性验算应覆盖以下工况——工作状态稳定性(在额定载荷和风载荷组合下,验算整机抗倾翻稳定性,安全系数≥1.5)、非工作状态稳定性(在极限风载荷下——50年一遇最大风速,安全系数≥1.25,允许适当增加配重或锚定)、安装/拆卸/爬升状态稳定性(在此类工况的动态载荷组合下,安全系数≥1.4)、突然卸载稳定性(吊载在上升过程中意外脱落时的抗后倾稳定性,安全系数≥1.2)。
各工况下的载荷组合——自重载荷G(塔身、臂架、平衡臂、配重和机构重量)、吊载载荷L(额定起重量×动载系数1.1~1.3)、风载荷W(工作风压按250N/m²、非工作风压按当地50年一遇风压)、惯性载荷I(回转启停时的离心力和起制动惯性力)和倾斜载荷T(基础倾斜度按0.5°计算,附着式塔机按附着撑杆变形产生的附加倾斜计算)。
抗倾翻验算方法
标准规定抗倾翻验算采用力矩法——稳定力矩(抗倾翻力矩)Mst与倾翻力矩Mov的比值应不小于规定安全系数。稳定力矩包括——起重机自重对倾翻边的力矩(不含吊载)、配重对倾翻边的力矩以及锚定或压重产生的附加稳定力矩。倾翻力矩包括——吊载对倾翻边的力矩的风载荷(含塔身、臂架和吊载受风面积)对倾翻边的力矩、惯性力对倾翻边的力矩。
倾翻边(Tipping Line)的确定——固定式塔机倾翻边为基础边缘的塔身中心线;行走式塔机倾翻边为轨道顶面与车轮接触线;附着式塔机倾翻边为基础处塔身截面中心线。稳定力矩的各分项应乘以各自的稳定系数(自重稳定系数0.9、配重稳定系数1.0、压重稳定系数1.1),倾翻力矩各分项应乘以各自的超载系数(吊载系数1.3、风载系数1.0、惯性系数1.2)。
| 验算工况 | Load Combinations | Safety Factor | 控制条件 |
|---|---|---|---|
| 工作状态 | G+L+W+I+T | ≥1.5 | 额定载荷+工作风 |
| 非工作状态 | G+W+T | ≥1.25 | 极限风+锚定 |
| 安装拆卸 | G+W+T+动态 | ≥1.4 | 安装顺序载荷 |
| 突然卸载 | G+卸载反冲 | ≥1.2 | 后倾稳定 |
| 爬升状态 | G+W+T+爬升载荷 | ≥1.4 | 顶升阶段 |
风载荷计算
标准对塔式起重机风载荷的计算作了详细规定——风载荷计算公式Fw = C × q × A,C为风力系数(塔身取1.3~1.6、臂架取1.2~1.4、平衡臂取1.2、吊载取1.0),q为风压(工作状态250N/m²、非工作状态按当地气象资料取50年一遇极值),A为受风面积(塔身和臂架的迎风面积按实际轮廓计算×填充系数0.4~0.6)。
各风速等级对应的风压——6级风(13.8m/s)对应风压120N/m²、7级风(17.1m/s)对应180N/m²、8级风(20.7m/s)对应270N/m²,塔机工作状态风压通常取250N/m²(相当于7~8级风)。非工作状态风压按当地50年一遇最大风速计算(沿海地区可能高达1500N/m²)。计算时应考虑风载荷沿塔身高度分布的不均匀性(高度每增加10m风压递增2%)。
稳定性测试与验证
标准规定塔式起重机在以下情况下应进行稳定性测试——新设计塔机定型时(通过加载试验验证理论计算的稳定性)、塔机加高或改造后(结构参数变化影响稳定性时)、基础沉降或倾斜超过允许值后(通过复测基础状态重新核算稳定性)和事故后(受强风或碰撞后的稳定性检验)。稳定性测试采用应变片和倾角仪监测关键部位的受力和变形。
克鲁德重工塔式起重机按ISO 12485:2016完成全部工况的稳定性验算——设计阶段采用有限元分析法进行抗倾翻计算,样机通过加载试验验证,出厂塔机附带稳定性验算报告。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如改变塔机配置(加长臂架、增加附着高度),须重新进行稳定性验算。
| 验算参数 | 工作状态 | 非工作状态 | 安装状态 |
|---|---|---|---|
| Safety Factor | ≥1.5 | ≥1.25 | ≥1.4 |
| 风压 | 250N/m² | 50年一遇极值 | 120N/m² |
| 载荷系数 | G0.9+L1.3+W1.0 | G0.9+W1.0 | G0.9+动态1.2 |
| 倾斜度 | 0.5° | 0.5° | 0.5° |
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
问:塔机工作状态的稳定系数要求?
答:工作状态下(额定载荷+工作风压250N/m²+基础倾斜0.5°)抗倾翻稳定系数≥1.5。非工作状态下(极限风载荷+锚定)稳定系数≥1.25。安装拆卸状态≥1.4。突然卸载后倾稳定≥1.2。
问:风载荷如何计算?
答:Fw=C×q×A,C为风力系数(塔身1.3~1.6、臂架1.2~1.4),q为风压(工作250N/m²、非工作取50年一遇极值),A为受风面积×填充系数0.4~0.6。高度每10m风压递增2%。
问:倾翻边的确定方法?
答:固定式—基础边缘塔身中心线;行走式—轨道顶面车轮接触线;附着式—基础处塔身截面中心线。稳定力矩/倾翻力矩比值计算时各分项乘以相应系数。
问:什么情况下须重新验算稳定性?
答:加高臂架或改变配重后、基础沉降或倾斜超限、附着间距加大、加装附臂或改造后、受强风或碰撞后。克鲁德重工可为用户提供稳定性复验计算服务。